扶養親屬節稅 別客氣

■劉菁菁
問:先生當納稅義務人,可以明正言順申報岳父母為扶養親屬?
難度:★★
開始報稅了,不妨藉本週末母親節,家人團聚,順便來個按圖索驥,來個扶養親屬最佳分配,用省下來的稅款當做下次聚餐的費用,不賺白不賺。
這個時節,要想省稅,最好的方式是多申報幾個符合資格的受扶養親屬,而檢視方式不難,以自己 (含配偶)為中心畫個九宮格,向外延伸,再一一檢視扶養條件是否相符。
【2004/05/06 星期四 民生報/A11版/理財熱線】

優先看直系尊親屬 (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另外別忘了外祖父母也是直系尊親屬,也別忘了夫妻合併申報,岳父母也算是直系尊親屬,直系尊親屬若是民國22年次 (含22年次),年滿70歲,可以適用加乘的免稅額11萬1000元,最值得優先爭取。申報時附上身份證即可。
扶養子女是為人父母的責任,當然可以申報扶養,但是要注意子女若已年滿20歲,無所事事,在家遊手好閒,靠父母吃飯,但是稅法已不允許申報扶養,成年子女只有兩個條件可以申報扶養,一是在校就學,二是無謀生能力,而無謀生能力須以殘障手冊為憑。
扶養子女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再婚夫妻,妻與前夫生的孩子須辦理認養,才可適用上述申報扶養子女條件,不然即使與繼子女住在一起,可是未辦理認養,在稅法上視為「其他親屬或家屬」,只要成年即使在校就學也不符受扶養條件,若是就讀大專院校,也不可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變通的解決方式是,改以妻來當納稅義務人,由妻來申報養自己與前夫所生的子女,又都符合所有條件。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稅法中並沒有「直系卑親屬」這樣的歸屬,像是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和伯、姪、甥、舅等一樣,都算是其他親屬或家屬,若要扶養,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未滿20歲,且父母不是薪資所得免稅者,或年滿60歲無謀生能力,二是須提出扶養的證明文件,最快的證明就是住在一起,同一戶籍;或是不同戶籍,但由村里長出具證明或是其他證明文件,若要申報扶養,手續上相當費工。 (答案是:可以)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