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LC控告家電業者違反GPL授權

文/范眠/iThome 2009-12-15
被控告的14家業者所銷售的產品中,以違反GNU GPLv2 (通用公共授權第二版)條款的的方式使用BusyBox軟體。
軟體自由法律中心(SFLC)表示,已向美國地方法院對Best Buy、三星(Samsung)、西屋(Westinghouse)、和JVC等14家消費電子業者提出侵害版權的法律訴訟。

SFLC表示,此訴訟的主要重點在於這些業者所銷售的產品中,包含了受歡迎的BusyBox等FOSS軟體(開放暨自由源碼軟體),但違反GNU GPLv2 (通用公共授權第二版)授權條款。
被控的14家業者還包括硬碟業者Western Digital、Robert Bosch、Phoebe Micro、Humax USA、Comtrend、Dobbs-Stanford、Versa Technology、合勤(Zyxel Communications)、Astak、以及GCI Technologies等。
SFLC指出,根據GPLv2條款,任何人均能檢視、修改、並免費使用軟體,但須遵循將原始碼提供給客戶的條件。「我們曾努力試圖與這些業者私下解決此一侵權問題,但由於未獲被告的重視與誠意回應,最後決定走上法律途徑。」
在SFLC提出的控告文件中,被指名侵權的有Best Buy的Insignia藍光DVD播放器、西屋的TX-52F480S液晶HDTV、以及WD的TV HD媒體播放器、合勤的路由器、JVC的IP網路相機等多項產品。
SFLC在2007年七月首次控告控告Monsoon Multimedia所開發的產品未依照GPL2授權規定釋出原始碼。後來陸續控告多家公司違反GPL條款,包括Verizon和思科。不過,SFLC表示,在絕大部分的案例中,大部分業者最後都會遵循授權條款。
SFLC在公開聲明中強調,隨著嵌入式系統在消費性電子產品中的發展日益重要,業者也更瞭解到採用零成本的自由軟體會是比專屬系統更佳的選擇。因此,對製造商來說,必須更懂得學習如何遵守GPL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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