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退票該採取的方式

發現支票退票(遭跳票)之後,如果開票人已經負債累累的話,該怎麼處理呢?
From:《商事法精選案例入門》作者:林宜君律師。ISBN:957-485-0463

  1. 諮詢法律專家
  2. 調解
  3. 法律救濟途徑
    1. 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
    2. 請求法院發出支付命令
    3. 因為是支票退票,不是本票,所以需要經過法院發出支付命令(依據民事訴訟法521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話,就視同同意),之後就可以對發票人進行強制執行(票據法123條:本票只要聲請法院裁定之後就可以強制執行)。不過如果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之後的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那就會進入訴訟程序。由於訴訟時間可能會拖很久,所以在判決未確定之前,為了防止債務人脫產,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民事訴訟法522條第一項)。

相關法條:

  • 民事訴訟法508條:
  •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 民事訴訟法521條:
  •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 民事訴訟法522條第一項:
  •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 票據法123條:
  • 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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