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投資者喜歡短期操作、套利,但是,巴菲特半世紀以前就知道長期擁有的好處,並且將這個投資策略奉行一生。
1954年,巴菲特加入葛拉漢紐曼公司不久,開始進行一項複雜的新案子,開啟他日後的發展。
可可價格突然由每磅5美分暴漲到50美分以上,讓布魯克林一家利潤微薄的巧克力製造商羅克伍德(Rockwood)遇到難題。它最主要的產品是用來製造巧克力餅乾的碎巧克力,這種日用食品無法大幅漲價,導致該公司虧損連連。但是可可豆價格高漲,羅克伍德如果賣掉庫存的可可豆,將可大賺一筆,問題是,這樣做一半以上的利潤必須用來交稅。
From:雪球—巴菲特自傳電子報
羅克伍德的股東願意將公司賣給葛拉漢紐曼,但葛拉漢紐曼公司不願意付他們要求的價格,所以他們找上投資人普利茲克(Jay Pritzker),他有辦法迴避巨額稅款。據他所知,依據1954年美國稅法,公司縮小業務範圍而「部分清算」存貨,不需付稅。普利茲克買下足夠的股票,取得羅克伍德的控制權後,決定繼續生產碎巧克力,但退出可可奶油市場。他將1300萬磅可可豆歸入可可奶油業務,這批可可豆將被清算。
普利茲克不將可可豆變現,而是拿來和股東交換股票,以增加他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他提供優惠的條件吸引股東,每股羅克伍德股票可換得價值36美元的可可豆,但股價卻只有34美元。
葛拉漢看見一個獲利良機:購入羅克伍德股票,拿股票和普利茲克交換可可豆,然後出售可可豆獲得每股2美元利潤。這是套利(arbitrage):兩樣幾乎等同的物品卻有不同價格,精明的生意人可以透過買進賣出,賺取差價,而且幾乎沒有風險。
套利高報酬,深入研究才能降風險
巴菲特後來寫道,「有句老格言在華爾街被改寫了:給人一條魚可以餵飽他一天,教他套利可以餵飽他一輩子。」
不過,「幾乎」沒有風險,意思是「仍有一些風險」。如果可可豆突然跌價,倉儲憑證有可能只值30美元,不僅沒有2美元的利潤,還損失了4美元。為了消除風險,葛拉漢賣出可可豆「期貨」。套利的目標就是盡可能買進最多羅克伍德股票,同時賣出等量可可期貨。
葛拉漢紐曼公司指派巴菲特負責羅克伍德的案子,這對他再適合不過,他已做了好幾年的股票套利,買進可轉換公司債,賣空同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他已經仔細研究過去30年來的套利報酬,通常1美元投資可獲利20美分,而一般股票的獲利只有7、8美分。一連數週,巴菲特每天坐地鐵往返布魯克林,到許洛德信託(Schroder Trust)將股票換成倉儲憑證。
表面上看來,羅克伍德對葛拉漢紐曼公司是一樁單純的交易:成本只有地鐵車錢、思考和時間。但巴菲特認為還有更多「財務煙火」可繼續綻放,他不做套利,因此不必出售可可期貨;他為自己買進並持有222股羅克伍德股票。
巴菲特仔細考慮過普利茲克的優惠條件,他把羅克伍德所有庫存可可豆(不僅是歸入可可奶油業務的可可豆)除以所有股數,得出每股擁有的可可豆數量,結果大於普利茲克給股東的80磅。所以未將股票交換可可豆的股東其實獲得更多可可豆,並且已交換的股東所留下多出來的可可豆也將歸其他股東所有,使每股所擁有的可可豆更多。
繼續持有股票的人還可以分享公司的廠房、設備、客戶應收帳款,和其他繼續經營的業務。仔細計算後,他發現不該賣股票,而是應該站在普利茲克那一邊。
股票流通在外愈少,持股的價值愈高
巴菲特將股票看成擁有公司業務的一小塊。流通在外的股票愈少,他的一小塊就愈有價值。他這樣做的風險高於套利,但是獲利勝算大。
巴菲特持股不賣,的確是高明之舉。在普利茲克收購前,羅克伍德的股價是每股15美元,收購結束後每股衝上85美元。進行套利的人每股賺2美元,巴菲特如果也套利,可從222股賺得444美元,但沒套利的結果是賺將近1萬3000元。
巴菲特一直不像大多數投資人,只坐在辦公室內閱讀他人撰寫的報告。他是一名偵探,他做自己的研究,就像他過去收集瓶蓋和修女的指紋一樣。他的偵探工具是穆迪投資手冊,包括工業、銀行和金融,以及公用事業手冊。他經常親自拜訪穆迪和標準普爾公司。
他最喜歡的資料來源之一是每週出版、印在粉紅紙上的粉單股價系統(Pink Sheets),上面列出不在股市內交易的小公司股票資訊。另一個是全國報價(National Quotation)手冊,六個月出版一次,列出連粉單都上不去的小公司股票。對巴菲特而言,沒有太小的公司,也沒有不值一顧的細節。「我閱讀許多公司資料,找出一、兩家便宜得荒謬的公司,投個1萬或1萬5000元進去。」
投資期限:奉行一生的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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