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孫中英
如何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泰安產物指出,目前住宅火險雖改為一年期,仍與房貸綁在一起,消費者在申辦房貸同時通常必須同時投保住宅火險,這是因應承貸銀行確保債權的要求。
【2004/06/19 星期六 聯合報/C3版/房地產】
目前國內760萬戶住宅,投保住宅火災保險的有效件數達350萬件,投保率為46%。這是因為房貸和火險綁在一到,才拉高投保率。
住宅火險的保費計算,是依照建築物結構、樓層高低等因素而不同。以35坪住家建築物、裝修、與動產保額總計350萬元估算,一年期火險保險費約1,700元左右;再加上基本地震保險(保險金額120萬)保費1,459元,一年的住宅保險費支出約3,100多元。
泰安產物協理陳嘉文表示,一般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事故,除了火災外,還包含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煙燻共6大意外事故,受災戶不論是否直接因為火災或間接因火場煙燻導致的損失,都是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範圍。
一般住宅火災保險,受災戶申請的理賠項目,以建築物或裝潢的修復費用最多,理賠是以「重置成本」為基礎;而災害現場的清除費用,也在理賠範圍內。
建築物內的「動產」(例如家具及家電),是最易受損的財產,投保者可檢具明細申請理賠,這部分是以動產「實際現金價值」為理賠基礎(需扣除折舊)。
但是像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圖畫等物品,由於理賠認定困難,因此在保單條款中是「不保項目」。如果受災戶住宅毀損不適合居住,在修復或重建期間,要暫住旅社或租房子住,也可依照實際支付金額申請每天3,000元、最高60天的臨時住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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