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醫療院所要自己的全本病歷,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但醫療改革基金會調查發現,台灣民眾要調病歷可是大不易,醫療法的保障形同虛設,民眾能否要到病歷,只能憑「醫師一句話」。
From:Ohayo元氣健康報
醫改會拿我國的病歷取得方便性和國外比,包括美、英、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結果顯示,我國方便性不但最低,且和這幾國差很遠,國人想取得病歷,要掛號、候診及醫師同意,但這些國家全都不用。
根據醫療法第71條,民眾有權向醫療院所索取自己的全本病歷資料,但醫改會以實地及電話調查全國103家區域級以上醫院後卻發現,台灣民眾調病歷其實困難不少,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說,在調查過程中,許多志工拿病歷過程飽受醫師、護士的質疑,感覺很差。
醫改會「實地調查」部分,由志工14人於5月10日至25日期間,到全台15家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申請自己的全本病歷,結果有三分之一的志工拿不到,2名志工被醫師以「你又看不懂」拒絕,3名志工事後發現醫院沒給完整病歷,只給了檢驗報告。
這些志工平均在醫院花67分鍾候診,以徵求醫師同意影印病歷;約5成志工給予該次拿病歷整體經驗負面評價。
「電話調查」部分,統一由受過訓練的訪員在5月10日至13日期間,以電話詢問醫院服務台、以瞭解病人如何向該院申請全本病歷,調查對象包括23家醫學中心及80家區域醫院,結果發現,「所有醫院都規定民眾拿病歷需經過醫師同意」,且有高達96%的醫學中心,及80%的區域醫院,民眾得經過「掛號」、「候診」、「醫師同意」、「病歷室影印」4關才能拿全本病歷。
其中台北中心診所,及高雄小港醫院,甚至在電話中表示不接受民眾申請全本病歷。
醫改會評比結果,醫學中心以台大最便民,民眾免掛號、不必到診間請醫師同意、申請流程清楚,可惜仍有「醫師同意」及「無法上網、郵寄或傳真申請」2個障礙;另有多達8家醫學中心有6項障礙,比許多區域醫院更不便民。
民眾調病歷 過關斬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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