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 03

文.顏瓊真

受日本10大富豪有7個靠房產起家的影響,李麗裕大學畢業後,投資不良債權致富,他說,財力、法律及談判等3項都要強,才有機會賺大錢。

兩岸偶像劇「幸福最晴天」選定溪頭米堤大飯店做為拍攝場景,使偶像劇與飯店結合的案例再添一樁,而開鏡記者會當天,笑得最開心的就是溪頭米堤大飯店總經理李麗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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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1

受保護的文章:木作甲醛越低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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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09

文/陳良榕、吳偉立

台灣許多土地都被污染了,只是財團並不想告訴你

台北有塊地方,地底埋了不明數量的汞汙泥,上頭卻蓋了五棟公寓,住了數百戶住戶。十多年來,環保人員都默默的來這裡檢測地下水,卻至今仍未依土汙法列為汙染場址。這裡是許多環保學者心中的痛,也是環保官員人謀不臧、互踢皮球的代表案例。

From:財訊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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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30

文|盧昱瑩 攝影|黃建賓

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這裡在去年房價最高點時,曾經一坪飆上近50萬元。去年12月,魏小姐一家在此買了一間新成屋,當時該區一坪的行情已跌至35?40萬元,最後她以每坪29萬元成交。

魏小姐沒有特別會殺價,她只是「等」,等上2、3年,等到有賣方急著把房子脫手。今年總算讓她等著,因為「買方市場」回來了!

隨著金融海嘯大浪打來,台灣房市從去年總統大選過後便開始向下修正。以台北市為例,永慶房屋統計,去年3、4月台北市房價平均37.2萬元/坪,如今已跌到28.1萬元/坪,交易量也持續創新低。房市不景氣,正是談價格的好時機,近來看屋民眾的確增多。以提供新成屋、預售屋案件為主的網路地產王公司來看,執行長何至元觀察,網站流量自農曆年後便成長了15-20%。

From:CHEERS快樂工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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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12

【陳雅雯 2005/09/24 經濟日報】

經濟成長使得房地產市場回春,專家預估,明年法拍屋市場將萎縮,今年是適當進場時機。手頭緊的投資人可考慮法拍屋,不但代墊成數創下九成新高,部分銀行還祭出代墊零手續費的優惠,替購買法拍屋者節省支出。

民眾投標法拍屋前,須先繳交20%到30%的保證金,且需於得標後七日內,繳清另外八成尾款。銀行主管建議,尾款付不出來的民眾,可以選擇申辦銀行的代墊款。

以目前辦理法拍屋貸款的銀行來看,竹商銀的代墊款可到八成,華南銀行可到八成五,聯邦銀行對熟客更可貸到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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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13

作者:suhumi

2005北市成交的中古屋裡面,每四戶中就有一戶是超過二十五年的建築,相信這裡也應該有很多人有這樣的的房子。

一個二、三十多年的公寓住宅,就算堪用的內裝,也因居家設備的進步、家庭結構的改變、賦予新的生活氣氛…而需重新裝修。

小弟日前正完成了此項辛苦但充滿成就感的工作,這裡有些小經驗跟大家分享。為了有系統的讓大家瞭解,故細分下列幾大項,逐項敘述、分期連載,更歡迎大家指正、補充。

From:MyAV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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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16

戴彰紀以成本倒推法,精算平價旅館黃金坪效

當台北市旅館平均住房率掉到5成以下時,戴彰紀在台北黃金地段開設的平價旅館卻幾乎天天客滿,原因無他,憑的就是他凡事精打細算的生意頭腦。

文/曠文琪、楊之瑜
From:商業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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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10

保險局研議理賠標準 年保費約1,000元 將依地區訂差別費率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颱風來襲、捷運施工不當、水管破裂,都可能造成民眾住家淹水。根據保險局委託的颱風洪水險研究方案,未來將依據淹水高度決定理賠金額,淹水50公分、賠5萬元;淹水100公分,賠10萬元。當颱風洪水引起的土石流,導致房屋全毀時,最高理賠金額為120萬元,與目前住宅地震險的理賠金額一樣。

相關官員表示,一旦颱風洪水險成為政策性保險,當一個地區發生淹水情況,可能好幾百戶同時受害,此時無法依照「實損實賠」的原則,一一去瞭解民眾居家的損失情形,因此決定改採「淹水高度」來理賠

【2005/08/26 星期五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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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10

地震險也不可少,保額須足夠,否則發生意外損失難以估計。

【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房市回春,北台灣「百億富豪房市考察團」上週末(28日)浩浩蕩蕩從南港出發,吸引兩百多位身價超過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主管參加,預估將掀起另一波豪宅銷售熱潮。產險公司表示,富豪們購買豪宅後,住宅火險規畫不可或缺,除了保建物,更要一併將裝潢也保進去,地震險也是必備保險,合計起來,台北市信義區一層50坪高級公寓的火險和地震險年保支出,大約要4,500元

4,500元對百億富豪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支出,但是一般民眾的住宅如果是位於台北縣,面積約30坪,一年的保費支出通常不到2,500元。相較之下,豪宅的火險和地震險費用是一般住宅的1.8倍起跳。

【2005/08/30 星期二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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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05

問題

父母關係發生問題,父怕母賣房子,房子在母的名下,母己離家,沒有履行夫妻義務己達六個月以上。請問有何辨法可使母無法變賣房子,因為有仲介來看過房子,可否以夫妻共同財產來拒絕變賣房子?

解答

建議你趕快聲請假扣押,待獲得法院裁定,供法院所定之擔保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該房屋。

事由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如果不這樣做,受讓該房屋之人即得主張善意受讓(土地法第三十條之一)。

From:LEP生活法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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