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師林三加 掉下英雄淚

文/張為竣
重新檢視法律扶助制度的時候到了
七月三日上午,一齣聲援戲碼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樓下上演。主角是甫遭董事會決議不續聘的專職律師林三加,原住民、環保等公民團體送上花束高喊加油,留著率性髮型、長期為弱勢與環保仗義執言的林三加當場淚流滿面。

這位環保社運人士眼中的英雄,日前遭董事會以「承辦會內案件數不足」、「自行承接會外案件」兩項理由,決議不續聘。
長期投身環保、公民訴訟的林三加,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現任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細數他承辦過的案件,包括莫拉克風災的好茶與嘉蘭部落國賠案、阿禮和來吉部落撤銷特定區劃設案、原住民土地超限利用裁罰案、樂生療養院及松山菸廠巨蛋不當環評案,都是「以主管機關為被告」的公民訴訟。環評訴訟當中,極具指標意義的中科三期環評撤銷案,林三加也參與其中。
菁英投入冷門的環保公民訴訟
頂著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光環,在當年絕對是金字塔頂端的社會菁英,但林三加卻選擇一條偏僻路踽踽獨行,投入當時不受社會重視、冷門的環保公民訴訟。
「翁岳生老師給我很大的啟發。」林三加就讀大學時剛解嚴,社會運動充斥街頭,翁岳生在課堂上提到,社會運動之所以這麼多,就是因為體制內沒有救濟管道。這讓林三加思索,如何使體制內能有一個健全的討論與辯證的過程,讓社會運動變成體制內的司法救濟途徑,「現在的公民訴訟就是如此,不然人民還是會走回街頭。」
不過那時,能夠實現這種理念的環境並不多,林三加畢業後後進入小型法律事務所,辦理一般的民、刑事訴訟案件。很快的他發現,律師工作與原先選擇法律系的理想差很多,「一些比較大的理念,像是公平正義都沒有。」他必須耗費巨大精神和心力在工作上,卻只是處理個人私怨與私益。
由於林三加高中時期就很關心環境生態議題,他開始與相關公益團體有了接觸,直到二○○五年擔任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對環境公共議題有了更深切的瞭解。
「我只是用比較嚴謹的法律訴訟手段,讓案件進入司法體系,接受司法審查。」林三加說,過程當中也獲得文魯彬、詹順貴等資深法律人鼓勵。
預防災害 好過災後法律扶助
在擔任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期間,林三加推動了包括海岸生態、有機農業、綠建築、環評等小組活動,他始終記得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黃靜嘉曾對他說過:「律師並不是整天坐在辦公室。」而是要主動去現勘、調查,並透過訪談去深入瞭解每個案子的背景。
期間不少律師身受林三加影響,轉而投入環境訴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就是其中之一。她非常認同律師必須針對承辦案件現勘的概念,「真正全盤瞭解,就能站在當事人的立場發聲。」而與林三加合作過松山菸廠、樂生療養院等案件,更讓蔡雅瀅體認到公民訴訟的內涵:「預防一個災害的發生,好過事後的法律扶助。」
依照林三加的說法,公民訴訟是讓社會運動變成體制內的司法救濟途徑。他自己也心知肚明,與社運團體一樣,他的對立面是具有公權力的政府與財力雄厚的承包商。以中科三期環評撤銷案為例,林三加甚至遭環保署發新聞稿批評,「刻意扭曲事實,是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最該接受譴責的人。」
只不過,一談到是否承受來自政治、財團的壓力?林三加總是欲言又止,卻沒有否認,最後只說「談這個會把焦點模糊掉」。蔡雅瀅則表示「壓力當然很大」,但也不願說明究竟是何種壓力。
堅持初心 主動扶助弱勢
林三加於二○○八年五月擔任法扶會專職律師,過去的理念受到挑戰。主張現勘的他遭到質疑「沒有好好待在辦公室」,林三加認為,法扶會是為了扶助弱勢而存在,所以會有人來尋求法律資源,「但是還有一群人連法扶都走不到,你如果沒有主動過去,法扶永遠都辦不到那些案件。」理念衝突下,林三加仍然堅持初心。
法扶會聘任林三加為專職律師的合約到期日是五月十一日,照慣例會在四月的董事會中討論續聘案,但一直拖到六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才投票表決,最後以三票贊成、六票反對、一票棄權否決了續聘案。
即使各界解讀,林三加是因為承辦過多公民訴訟案件,成了相關利益團體的眼中釘,自然是「欲除之而後快」,但法扶會否認,聲稱決策只考量公益,不會受到任何政治人物影響。
不續聘案顯示出林三加「性情中人」的率真性格。他對於承辦的案件,在法庭上仗義執言,庭外更代表環保團體砲轟主管機關;接受聲援團體獻花時,林三加泣不成聲的畫面更令人為之動容。而當談到法扶會不續聘理由「案件數不足」時,他又像個受到委屈的大男孩,一再的細數他承辦的案件,時而仰頭思考,「要我投入那麼多,然後說我案件數不足,我覺得是很……」
是魯智深還是燕青?
蔡雅瀅對林三加的形容很妙:「夢想家精神,有時候會被他的理念感動,有時又會被他的固執氣得半死」;輔仁大學法律系教授吳豪人引用《水滸傳》:「佛門廣大,豈不容一顛僧?」林三加則說:「我不是魯智深啦!有人說比較像燕青!」
林三加雖然否認自己是「特立獨行」,不過從他接受本刊專訪的過程來看,確實是一位非常有個性的人物。
法扶會六月二十九日不續聘後,要求林三加要在七月二日交接完畢,並「打包走人」,不過林認為要將手上的案件完成交接,且他在法扶會服務四年,需要收拾的個人物品也不少,法扶會因此「寬限」至七月六日。
然而,林三加接受本刊專訪正好是七月六日,且地點正是在「趕他走」的法扶會辦公室。不過,從林三加的發言語氣、談話內容,採訪後又和數名「前」同事共進午餐的情況來看,林三加似乎並非在刻意修理前東家,或許他根本沒想到這個環節……。
對於法扶會的不續聘,林三加認為「不合法」,但仍未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與法界友人聊天甚至開玩笑說出「那我要向法扶會申請扶助,控告法扶會對我非法解僱」。
至於下一步,林三加說「先放暑假」,仍然維持他一貫的率直與真性情。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3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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