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台電核電廠員工李桂林的告白

【李桂林口述、詹益承整理/《新新聞》1306期】
台電訓練的第一批核電正式員工,死的死、逃的逃,至今還留在核電廠的屈指可數,其中祇有李桂林在核一、二廠高輻射區待最久。他在台電工作三十幾年,曾一個月吃下三分之一年輻射量,導致血液病變,誘發喉癌。現在,正用僅剩的半條命,在跟台電討公道……而台灣還有幾個像他這樣能連續四年讓核二廠做到零跳電紀錄且願意守在高輻射區的人?且看他如何描述他的「核電」經驗。

一個月吃三分之一年輻射量,血液病變,誘發喉癌
民國六十四年,我考進台電,接受基本核子、物理學理訓練,開始參與核一廠的建廠、裝機、試運轉。之後因為有經驗,又被借調到核二廠幫忙,協助現場儀器管護,處理跳電、短路、試水控制訊號……等,解決各種疑難雜症。直到七十三年底,才調離高輻射區,到廠外的「模擬中心」工作。
我們那一梯次,招考五十人,去受訓的有四十三人,到正式結業祇剩四十人。因為核電廠輻射實在太危險,一路有人退出,死的死、逃的逃,還有的轉調、提早退休,大家都想盡辦法遠離高輻射區。算一算,還留在核電廠的屈指可數,也祇有我待過核一、二廠高輻射區最久。
短短數分鐘內吃下高劑量 相當於一年安全標準的三分之一
我念私立光華高工附設職業補校電子科,考進核電廠後,編制在核一場的儀器課,負責反應器保護系統的水位儀器及汽輪機等相關儀器。試運轉初期,儀器很容易跳電、故障,必須頻繁進出高輻射區維修處理,在防護不足的情況下,就容易吃進高劑量輻射值。
現行規定的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執業人員的年有效等效劑量限度是五十毫西弗,也就是五侖目。而我最高曾經一個月內從身體檢測出一.六侖目的輻射量,相當於一年的三分之一量,就祇是為了到汽輪機上方主蒸汽管路,安裝精密的溫度探針,在短短數分鐘內就吃下高劑量
在核電廠工作的人,都要定期做健康監控,每三個月做一次檢查。民國六十八年,我在榮總做的體檢報告書上,血小板及白血球已出現過低狀況,而且判定「與輻射線傷害不無關係」,必須暫時隔離,所以我請調到大觀水力發電廠。
雖然在程序上我已調職成功,但核一廠跳機都因為反應器水位儀器人為操作不當,台電看中我的專才和能力,在核二廠建廠時,借調我過去幫忙。於是,我在核二廠特別成立「反應器水位儀器作業班」,任職期間,創下核二廠反應器連續四年「零跳機」的記錄,而同一期間,核一廠頻頻跳機。
七十三年時,台電原子動力處發文,說我血液不正常,醫師建議我不宜再繼續從事輻射廠的工作,當時台電已向奇異公司購買防止跳機的系統,我終於能脫離高輻射廠區,調到廠外的模擬中心訓練員工。
無防護措施,在高輻射區工作 換來苟延殘喘的身軀和纏訟
在高輻射區工作十年間,我多次暴露於高輻射環境下,而且缺乏足夠防護措施。光在核二廠工作期間,就至少有八次遭受輻射空浮汙染。在核一廠時也是,祇在高輻射的汽輪上方工作幾分鐘,那個月就吃進一.六侖目輻射。即便之後調到廠外模擬中心,仍在七十五年間被指派工程攝影任務,必須進去高輻射區拍攝儀器,而且幾乎沒有防護措施。
我曾有胸腔灼熱的不適感,而且原本健康良好的身體,到四十歲後卻開始小病不斷,自己也深感憂心。八十八年至八十九年四次體檢,我血液中紅、白血球數字越來越糟,榮總將體檢結果從游離輻射線作業健康管理的「二級」改成「三級」。但奇怪的是,我在健康狀況未好轉的情況下,又被調降改回「二級」。在我看來,這是要配合台電的吧。
我在九十六年退休,除了白血球與血小板過於低下外,兩年後更在台大檢查出得了喉癌。
我參與核一、二廠的建廠過程,有兩年處於石棉滿天飛的工作環境,再加上從事高輻射工作,才會得這兩種病。我辛辛苦苦替台電工作三十多年,最後卻換來的是一個苟延殘喘的身軀。
儘管我有台大、成大、榮總的體檢報告書,而且不是一次性體檢報告,是追蹤診斷報告,其中成大的診斷更是由職病專家王榮德所簽章診斷,勞委會雖然意見略微分歧,最後仍同意是「職災」。但台電堅持不肯承認,更對大眾宣傳「核電廠很安全」。但真實情況是,現在在核電廠工作、血液有問題的人,絕對不祇我一人!
台電始終拿著一份初診體檢報告書,上面寫著我的白血球與血小板是「自發性天生的」。同時,指稱喉癌祇與石棉相關,與輻射無關。
人為操作不當及管理不當 是核電廠最致命的危機
但在我進入台電以前,曾為了母親的病而檢驗過血液,報告上顯示我的白血球及血小板都是正常數值。而且六十八年時,我在榮總血液科建議下,進行三個月的病理及生化檢查,證明我的染色體及細胞也都正常。所以他們才在診斷書上寫下「次發性」白血球及血小板減少,並註明與輻射傷害不無關係。
況且環保署在七十八年將石棉公告為列管的毒性化學物品,而我參與核一、二廠建廠,都在七十八年以前。更重要的是,我的家族沒有癌症或血液疾病等相關病史,我現在生的病,明顯非天生疾病所致。
台電在協調會中完全不肯讓步,態度強硬,直接表明不接受我的訴求,大家祇能走上訴訟一途。台電更在法庭上當場質疑醫生所開的診斷書,並錯誤解讀勞委會公文。
我跟台電打官司,並非貪圖金錢,我有錢也沒有命花,再多錢也買不回我曾經有過的健康,我祇是要討回公道,因為在台電核電廠工作,才讓我的身體變成這個樣子,我希望日後生活可以有點保障。
說起我的「核電」經驗,可說與台灣核電廠發展史同步俱進。雖然我身為台電的核電廠員工,但我不得不說:「核能發電是不必要的!」我們與其每年投入大量經費在核能上,不如把錢花在省電建設、發展再生能源,如省電燈飾或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等。台灣應該而且能夠做到「零核」狀態。
當然,以我多年的核電經驗,我也必須公道地講核電廠本身是安全的,在設備研發及建造時,都有把各式因素考慮在內,包括颱風、地震、海嘯,所有的不安全,都出在「人禍」,也就是人為操作不當及管理不當,這才是天災來臨時核電廠最致命的危機,就像福島核災。
正因如此,台灣就這麼小,卻有三座和日本一樣機型的核電廠,一旦發生什麼天災、人禍,後果肯定不堪設想。所以我認為,台灣應該發展成「零核」家園。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3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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