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時期的民族大融合

【文/ 陳廣恩】
從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和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在統治中國後,他們都沒有視自己為外族,而儼然以「中國之主」自居。金元統治時期,境內的民族融合得到了加強,尤其是元朝,民族融合更是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和規模。金元統治者視所屬各族人民均為自己的臣民,儘管有等級的劃分(金、元均有四等人制的劃分),但他們都是統一王朝的合法「公民」。國家的統一,為各民族之間的交流和融合提供了前提和條件。在這種空前的民族大融合過程中,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成員有了增加,各民族的向心力得到了增強。今天中國作為一個具有強有力民族凝聚力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與金元時期的民族大融合有著緊密的歷史聯繫。
From:歷史月刊電子報

女真人的「中國」觀與蒙古人的「天下」觀
「中國」在古代是一個變化的、範圍並不是很固定的概念,所以經常是模糊的、不確切的,因而也是常常被爭論的一個概念。對「中國」概念的爭論,其實質是孰為「中原正統」的政治觀念在作怪。歷史上,漢人建立的王朝往往視自己為「正統」,而將少數族建立的王朝視作「蠻夷」、「夷狄」之邦,認為不是所謂的「中國」。甚至在中原王朝內部,人們也可以把其中比較邊遠偏僻的地區看成是非「中國」。在這種政治觀念的作用下,處於政權林立的分裂時代,「中國」往往成為王朝法統的同義詞,成為分裂的雙方或各方政權爭奪的主要目標。但實際上各少數民族在中原地區建立政權後,儘管中原地區有不少漢族儒士拒絕和在他們看來是非「中國」的新王朝合作,但絕大部分漢人最終還是接受了新王朝的統治,視新王朝為代表王朝法統的「中國」。
女真人建立金朝之後,先後滅亡了遼和北宋,與南宋北南對峙。女真統治者自稱中國,視南宋為南國,以中原之主自居。如泰和八年(1208),蒙古向西夏又一次發動了進攻。作為盟國,西夏向金朝提出了救援請求,但章宗一改往日結盟西夏的作法,認為「敵人相攻,中國之福,吾何患焉?」《金史》中也有金人談及金朝時多次以「中國」自稱的記載。可見,金朝上自皇帝,下至普通士人,均認為自己的國家才是正統的「中國」。金朝在給南宋使臣的文書中,即有「天子裂壤地益南國,南國當思圖報大恩」的記載,儼然一副居高臨下的氣勢。而南宋自己也往往自稱南國,視金朝為北國。如南宋著名愛國女詞人李清照避難金華時,所作〈題八詠樓〉詩中就有「千古風流八詠樓,江山留與後人愁。水通南國三千里,氣壓江城十四州」之句;張孝祥〈二郎神〉中也明確說:「南國,都會繁盛,依然似昔。」說明曾代表王朝法統的趙宋王朝,至少在偏安江南以後,也開始承認自己不是真正統一的「中國」的代表了。
元朝在為遼、金、宋三朝修史時,也遇到了孰為正統「中國」的問題,對此史官意見不一,爭論不休。在這種情況下,右丞相、三史都總裁官脫脫力排眾議,主張「三國各與正統,各繫其年號」,給予三朝平等的地位,承認三朝都是正統的「中國」,同時修《遼史》、《金史》和《宋史》。脫脫的這一作法,應當是符合歷史實際的。把歷史上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統統看成是「夷狄」、「蠻夷」之邦,說他們是「僭稱國號」,顯然是大漢族主義,不符合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的歷史事實
女真人自稱「中國」、視南宋為南國的這種「中國」觀,是他們認同和接受漢文化的結果。「中原正統」的政治觀念在中國是根深蒂固的。在女真統治者看來,他們入主中原,在中原建立政權,自然就是代表王朝法統的「中國」了。因此金朝統治期間,女真貴族大力提倡漢文化,積極推行漢制,其結果無疑促進了女真的漢化和民族的融合,使得金朝成為遼、西夏、金三個並立王朝中漢化程度最高的一個,出現了一批漢文化程度很高的著名文人,女真、契丹、渤海以及漢兒之間的民族融合程度也得到明顯加強。這種情況,使得當代台灣地區及國外一些學者,對女真漢化問題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他們往往以「女真漢化」作為研究課題。到蒙古統一中國後,原來女真統治地區的各民族被蒙古統治者劃分為第三等人──漢人,說明包括女真人在內的金朝各民族,到元朝時均已漢化,已融入漢民族當中。
蒙古國建立之後,成吉思汗和其後歷代蒙古統治者關於「天下」的認識,與以往的中國歷代王朝迥然不同。以往的統治者所謂的天下,指的是全中國。《尚書》「奄有四海,為天下君」,《詩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指的就是全中國而言。但在蒙古人眼裡的「天下」,已不再局限於全中國,而是指整個世界。成吉思汗家族經過西征南伐,將蒙古國的領土延伸至東歐,建立了一個橫跨歐亞大陸、疆域空前的蒙元世界帝國。在這個世界帝國裡,原來被視為是「天下」的全中國,僅僅只是世界帝國的一個組成部分。疆域遼闊的蒙元帝國為東西方往來創造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條件,大量的西域工匠、商人、宗教職業者、知識分子以及被蒙古人擄為奴僕的西域人,隨著蒙古人的西征和蒙古各大汗國的交往而紛紛進入漢地,由此形成了一場空前的移民浪潮。
進入漢地的形形色色的新移民,被蒙古統治者給予一個形象的稱謂--色目人。色目人這個名詞本身,就包含了蒙古統治者的一種開闊的視野和對「天下」的前所未有的廣闊感受。色目人是蒙元統治者實行的四等人制中的第二等人。元朝的四等人制,是承襲金朝統治者將國內民族劃分為女真、渤海、契丹、漢兒四個等級的結果,但色目人的劃分,則遠遠超出了金朝二等人的劃分範圍。元朝的色目人指的是西北、西南、中亞、西亞以及歐洲各族人,主要包括唐兀(党項)人、乃蠻人、汪古人、畏兀兒人、吐蕃人和回回人。這些色目人進入元朝後,被元朝統治者接納為自己的臣民,並為他們建立戶籍,使他們成為元朝政府合法的「公民」。他們或在朝廷擔任官職,或穿梭於各地從事商貿活動,或在內地從事宗教活動,或隨蒙古軍進行征伐戰爭和屯田戍守,或成為蒙古統治者的奴僕而被迫從事苦力勞動,或與漢人及其他民族通婚定居……。久而久之,這些色目人要麼和其他民族一起逐漸形成新的民族共同體,要麼逐漸融入漢族或其他民族中,最終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這對中華民族的民族格局產生了較大影響。
蒙古統治者推崇藏傳佛教的根本原因
利用宗教為專制統治服務,這在中國歷史上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蒙元統治者對宗教也採取了利用的態度。儘管像唐朝一樣,蒙元大汗對各種宗教大都能予以包容,但對待各種宗教的具體政策,則因統治需要而不盡相同。有元一代,蒙古統治者最推崇的是藏傳佛教,元初曾有意壓制道教,這顯然是從維護蒙古人統治的角度出發的,但這種宗教政策對元朝的民族關係也產生了相應的影響。
忽必烈建立元朝後,利用何種宗教來為自己的統治服務,這是擺在他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當時成吉思汗後裔建立的其他幾個汗國,如伊利汗國、欽察汗國等,均皈依了伊斯蘭教。元朝採取哪種宗教,忽必烈是經過認真考量的。伊斯蘭教固然已傳入中國,中國境內也有很多來自中亞、西亞的穆斯林,但畢竟不是漢族所信仰的宗教,不能被廣大漢人接受。如果採用伊斯蘭教作為新王朝的國教,勢必會引起漢人的反抗,這不但於維護統治無補,而且可能招來更大規模的反抗。基督教無論是景教(聶思脫里派)還是稍後傳入中國的天主教,在中國遠遠沒有站住腳跟,被漢族士大夫們視為「外道」,在廣大人民中間還沒有市場,所以更不可作為元朝統治者扶持的對象。道教是中國本土的宗教,在漢人中間有廣闊的影響,但元朝來華的其他各族人民對這個宗教則很陌生。如此看來,只有佛教才是蒙古統治者選擇的物件。那麼,是選擇漢傳佛教還是藏傳佛教呢?這又是蒙古統治者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佛教自兩漢之際傳入中國,到元朝已經有一千多年的發展歷史了。佛教在傳入中國伊始,就走上了本土化的道路,尤其是漢傳佛教。漢傳佛教當時不僅僅在漢人中間有廣泛的信仰基礎,而且北方的一些少數民族如女真人、契丹人等,也都接受了漢傳佛教。但漢傳佛教和藏傳佛教畢竟是佛教傳入中土後形成的兩個不同的派別,信徒也不一樣。如果元朝提倡漢傳佛教,對於遠在邊陲的信奉藏傳佛教的吐蕃人、西夏人來說,顯然沒有吸引力和號召力,元王朝會對他們失去向心力。但漢傳佛教本身並不排斥藏傳佛教,所以扶持藏傳佛教不會對漢傳佛教信徒造成太大影響,況且藏傳佛教和蒙古人所信仰的薩滿教又有很多共同之處。同時,藏傳佛教是藏族文化的代表,藏族文化在思想文化層面上也正好符合蒙古統治者的需要。
忽必烈繼承汗位元後,認識到了變通祖制、參用漢法的重要性,在他的潛邸舊臣的積極推動下,忽必烈也的確推行過「漢法」,但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元朝長期存在「漢法」和「國朝成法」(即蒙古傳統習俗)、「回回法」的爭執,其原因並不只是為了選用何種治理國家的措施或方式,而更多的是因為指導元朝統治者統治泱泱大國的根本思想並不僅僅局限在儒家思想上。蒙古人建立的蒙元帝國,其疆域之大,民族之多,是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都沒有的。他們要統治的,不僅僅是漢人、蒙古下層人民,還有形形色色的色目人。忽必烈參用漢法,顯然有安撫帝國人口最多的漢人的考慮,但他又不希望自己的王朝被徹底「漢化」,因而在思想文化方面,更多地依靠了以藏傳佛教為代表的藏族文化。鑑於這種情況,蒙古統治者採取了大力扶持藏傳佛教的宗教政策。
在看清了蒙古統治者對藏傳佛教的這種態度之後,藏傳佛教的領袖便積極附會蒙古大汗,投其所好,甚至從藏傳佛教教義的角度附會蒙古統治的合法性,為蒙古統治提供思想理論武器。八思巴就稱讚成吉思汗家族是由天神之主來作人間之王,讚頌忽必烈依照佛教理論來教化和統治眾生。他還將印度、漢地、大理、西夏、吐蕃、蒙古的王統並列起來,認為它們都是興盛佛教的法王。這與儒家千年來宣揚的「中原正統」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比儒家的君臣理論更符合當時正四處擴張的蒙古貴族的政治需要。蒙古統治者從自己的「天下」觀出發,在藏傳佛教這裡終於找到了為其統一中國、對外擴張服務的思想理論根據,因此對藏傳佛教格外青睞。
八思巴的這一理論,對藏族、蒙古族的史學影響極大,元朝及元以後的藏、蒙史籍中,都模仿這一格式,敘史必先從世界形成、印度王統開始,再敘吐蕃、漢地、西夏、蒙古。如藏文史書《漢藏史集》就先敘述南贍部洲大部分王統及其地域和民族類別,次敘印度王統、漢地王統、木雅王統、吐蕃王統,再到蒙古之王統。《紅史》也是先敘述眾人共敬之王的世系,然後是印度王統、漢地王統、吐蕃王統、西夏王統、蒙古王統等。《蒙古佛教史》也是先敘印度及吐蕃王統,再敘蒙古王統,甚至造出印、藏、蒙古王族同源的說法,其實質是以佛教法王的傳遞說對抗儒家中原正統說的表現。
八思巴可能對蒙古統治者以藏傳佛教作為思想理論武器進行統治的國家體制進行過探討。他在給太子真金所寫的《彰所知論》一書中,將世界分為器世界、情世界、道法、果法、無為法五品,簡要講說佛教對宇宙、人生、來世、地獄的看法,以及修佛、證果的理論。其後,蒙文《十善福經白史》全面接受了八思巴《彰所知論》中關於世間法的理論,又結合蒙古的政治法律傳統及職官制度,勾勒出一幅皇室和藏傳佛教領袖結合統治國家的圖景,這實際上是元朝統治者將藏傳佛教作為統治國家、實施擴張的一種思想理論根據的反映。
元朝政府大力扶持藏傳佛教,不僅促進了信奉藏傳佛教的吐蕃人、西夏人對元王朝的向心力,而且從思想文化層面上,也籠絡了更多的色目人,同時也沒有造成漢人的普遍反抗。蒙古統治者扶持藏傳佛教的宗教政策,實質上也是一種民族政策,它較好地處理和協調了元朝各民族之間的關係,有利於各民族的之間的互相交流和融合。
~未完,詳見《歷史月刊2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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