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星重建,災民二度傷害

文/陳雅芃 新新聞
八月二十九日,台北市府舉辦東星大樓落成典禮,看在受災戶眼裡,卻有著萬千感嘆,因為至今連一家住戶都沒有搬進去。九二一轉眼已經十年,失去親人的痛尚未撫平,對他們來說,重建之路波折不斷,無疑是二度傷害。
十年前的九二一世紀大地震,也震出人為問題。當時台北的地震規模祇有四級,位於八德路上的東星大樓卻以秒殺速度倒塌,造成八十七位民眾喪生,事後證實是大樓設計和監造的重大疏失才釀成悲劇。

東星大樓都市更新會理事李發仁抨擊,當時的市長馬英九承諾會協助災民進行國賠和重建,但是卻一再跳票。他質疑「官員若真有心協助災民,怎會花三千多萬元公家預算打官司?怎會重建蓋房子花了十年?」
東星大樓前自救會長陳建華說,東星大樓不是在馬市長任內蓋的,但是同時間倒掉的「新莊博士的家」,北縣長蘇貞昌立即協助把建商限制出境,而台北市府卻讓建商潛逃國外。
重建、停擺、轉手承接 一路波折不斷
最初是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委託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辦理東星大樓更新重建案,「九二一基金會」並特別針對該社區重建推出「臨門方案」,先無息貸款給受災戶,等房子蓋好後,再向銀行辦理融資貸款。
沒想到因為各方歧見,一晃眼停擺了四年,直到二○○三年十二月,第一家承包商「正良泰」才舉行開工典禮,但是因為鋼筋建材上漲等因素,導致財務困難,二○○七年八月由保證廠商「豐椿」接手。
同時「九二一基金會」也因為重建契約到期,將重建工程移交給政府,並由內政部營建署負責承接。
營建署的公函上白紙黑字說明,原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基金會與台北市東星大樓都市更新會及其建築經理公司(中華建築經理公司)、管理銀行(華南銀行),其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將由營建署續予承接。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長陳興隆形容,「承接就像是在幫忙擦屁股,是個痛苦決定。」他說,接手的時候,工程已停工一年多,問題很多,營建署內部開了數次會議,由於考量已投入大筆經費,又是受全國矚目的指標工程,而且大多數是善良、沉默的受災戶,於是「咬著牙往前走」。
硬被趕鴨子上架,問題終究浮現。受災戶質疑,營建署根本沒有克盡職責,並做出違反合約的事情,同時北市府也沒有在旁監督,於是許多受災戶在今年內紛紛寄出陳情書。
李發仁出示「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豐椿營造有限公司申請第二十六期工程款」的文件,質疑「營建署違反合約預撥工程款給小包」。……【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1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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