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強制住院的機制

資料來源:王世傑
雖然說天下父母心,虎不食子,其實例外還不少,台北市天母石牌地區最近發生一幕慘絕人寰的悲劇,一位罹患躁鬱症的母親以利刃將兒子砍成重傷,隔天又將未滿一歲的女兒從高樓拋下,當場摔死,不僅在當地社區引起震撼,整個台灣社會都感到萬分悲慟!
From:Ohayo元氣健康報

嚴重精神病人由於缺乏病識感,渾然不知自己的行為偏離常軌,通常不會主動就醫,甚至抗拒治療,因此更需要高效率的行政流程,儘早送醫,以避免災難性的後果發生。家屬常苦惱病人不合作,或者送醫之後無法安排住院,在家中或社區裡成了定時炸彈,法律上早有明文規範,對於這類病人可以逕行強制住院,「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嚴重病人如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時…,前項嚴重病人不接受全日住院治療時,經由二位以上專科醫師鑑定,經書面證明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應強制其住院」,病人抗拒就醫,可請求警察機關協助護送,第二十二條更明白的指出「警察機關於發現或接獲通知,罹患精神疾病或疑似罹患精神疾病者,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時,除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之精神醫療機構診療」,為了有效執行強制住院,行政院衛生署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八月五日公佈「補助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送醫及強制住院期間醫療費用作業要點」,由國家出錢補貼強制住院的鑑定費和醫療費用。住院治療一床難求經的問題,則可以透過區域精神醫療網協助解決,聯絡有空床位的精神醫療機構,安排住院事宜。
許多人不禁要問,既然早已規劃完善,為何還會不斷傳出悲劇?精神疾病在一般社會大眾的眼中,仍然是見不得人的代名詞,住院就醫是萬不得已的終極手段,終究仍仰賴社會大眾的集體覺悟,將精神疾病徹底去汙名化,台灣才能邁入真正文明社會。醫療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受虐兒或家暴事件,應及早通報社政單位,盡快篩選出罹患重大精神疾病的案例,啟動強制住院的機制。
希望這類的不幸能到此為止,台灣的兒童都能享有美好的童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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