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六大聲明 SOGO官司在身 故意違約發卡

【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國泰世華銀行昨(10)日針對太平洋崇光SOGO百貨卡片風波,提出六大聲明,表示SOGO百貨早已知有假處分官司在身,卻不告知消費者,繼續發行集利卡,SOGO百貨不應以消費者為藉口,掩飾自身違約行為。
【2004/06/11 星期五 經濟日報/2版/經濟要聞】

國泰世華銀昨天舉行記者會,公開說明與太崇百貨間的卡片紛爭緣由,提出說明重點如下:
一、太崇一直宣稱該公司不能與其他銀行合作,是不公平的合約,卻故意忽略國泰世華銀也不能和其他百貨公司合作的事實。
二、世華銀與國泰銀合併前,基於雙方合約約束,即終止世華銀與先施百貨先前聯名卡合作關係,太崇卻故意違約逕發集利卡。
三、國泰世華銀從未拒絕與遠東集團協商,也不斷釋出善意,並曾表示同意讓遠東銀行持卡人同享購物優惠,但遠東集團一心只想排除國泰世華銀,並以大量發行集利卡,令國泰世華銀不得不求助於法院。
四、集利卡發行後,太崇不但拒辦聯名卡卡友來店禮活動,並企圖以發行集利卡反制國泰世華銀,打擊聯名卡持卡人權益,進而消滅聯名卡應有的特殊優惠地位。
五、國泰世華銀為保障聯名卡卡友應有權益,不得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太崇再發行集利卡及對已發行的集利卡提供購物優惠。
六、太崇主張這個處分影響60萬集利卡卡友權益,但太崇在發集利卡之初,就應考慮這些後果,且太崇在發集利卡時,已在發行辦法中明載:「本公司保有修正、暫停或終止本集利卡之權利」,所以太崇依法院假處分命令停止向集利卡卡友提供優惠,並不會對持卡人造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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